娛樂城 輸錢申請調解不成 他嗆聲「開槍」挨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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娛樂城 輸錢申請調解不成 他嗆聲「開槍」挨告
林男於線上娛樂城輸錢,申請消費調解又不成,打電話恐嚇被判刑。

娛樂城 台中市林姓男子於一家網路「 娛樂城 」,玩線上博弈遊戲輸錢,他認為中獎率不公平,2021年向

台中市政府申請「消費爭議調解」,但調解不成立,他相當不悅,打電話怒嗆對方「去開槍」、「可以開

始請保鏢」,被 娛樂城 錄音提告,他辯稱不是自己所為,台中地院認為民事消費爭議,應循正當途徑解

決,恐嚇非法律所允許,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2月,可易科罰金6萬元與上訴。

判決書指出,林男自認這家手機遊戲公司經營的「娛樂城」中獎機率不公(有老虎機、捕魚機、麻將、輪

盤、骰寶、百家樂等手機或線上遊戲),2021年11月5日向中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,當時該公司

指派「客戶關係管理師」、「數據分析師」調解,但雙方意見不同而不成立,林男遂於同年月18日,撥打

電話到這家公司,嗆聲「你今天讓我損失的時候就這樣,如果是真實的店家早就去開槍了」、「你們可以

開始請保鏢了」、「我不知道我會對到誰」、「不信的話走著瞧」。

這家公司錄音提告,林男於台中地檢署偵查、台中地院審理時說詞不一,他承認打電話,但「我沒有講這

些恐嚇言語」,之後又說「內容被他們改過了」,「錄音檔內男生,沒有意外應該是我本人沒錯」,卻又

改口「檔案內男生聲音,有點像我,又不完全像,講話模式不一樣」,林男還強調,這家公司沒有妥當處

理他的申訴,卻反而告他,讓他深受刺激。

法官認為,民事消費爭議,應另循正當途徑解決,消費爭議或受「刺激」,與恐嚇危害安全犯行成立與否

無關,上述辯詞都不足採信,依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2月,可易科罰金與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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